第A02版:今要闻

最高50万元 浙江将重奖环保问题举报者

  为了深化新时代美丽浙江建设,提升社会化发现能力,浙江省政府决定重奖环境污染问题举报人,查实后最高可给予50万元奖励。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最新公布的《关于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的实施意见》规定,浙江省要制定实施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偷排漏排、篡改伪造监测数据、非法倾倒危险废物,以及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排放污染物等性质恶劣、行为隐蔽、日常监管难以发现的重大环境违法行为,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查实的,给予举报人罚款金额5%、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此外,对举报环境污染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的环境违法行为,查实后可给予举报人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在征得举报人同意的情况下,可同时实施精神奖励。在查处重大环境污染案件时缺少关键线索的,可实施最高50万元的重金悬赏。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