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9月1日起实施的2020版《宁波市住宅设计实施细则》明确,为住宅楼服务的每台电梯均应通向地下汽车库。
根据这份宁波市工程建设地方细则,4层及4层以上(顶层为跃层住宅时,跃层部分不计层数)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0米时,必须设置电梯,且每居住单元应至少设置一台无障碍电梯。当附设为本住宅楼服务的地下汽车库时,每台电梯均应通向该地下汽车库;当地下室为非机动车库或机电设备用房时,至少应有一台电梯通向该地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