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秒读

“错换人生28年”案庭审结束

  11日,“错换人生28年”案在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开庭。记者从参加现场庭审的人员处了解到,庭审焦点为赔偿费用以及姚策患肝癌与医院是否有关。该案并未当庭宣判。

  据此前报道,28岁的江西九江青年姚策被查出患有肝癌,其养母许女士欲割肝救子,却发现与儿子并没有血亲。因许女士当年生产的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工作失误,造成两名产妇抱错孩子。

  记者获取的《民事起诉状》显示,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支付姚策和亲生父母郭希宽、杜新枝精神损害赔偿金180万元,寻亲路费1193.5元,支付郭希宽误工费11946元。

  此外,诉讼还请求法院判决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支付姚策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共916947.81元。两个诉讼请求共计约273万元,本案诉讼费及其他费用由被告承担。

  代理律师周兆成告诉记者,除了上述请求,原告、被告9月9日的庭前证据交换中,原告临时向法院提出要求变更诉讼请求,要求被告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公开在媒体道歉,并追加医院方支付原告杜新枝、郭希宽抚养非亲生子的抚育费28万元。 (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