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践行下列文明行为: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保持秩序,遵守礼仪;维护市容,爱护公物;保护生态,节约资源。
22、下列不文明行为列入重点治理清单: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跨越隔离栏;非机动车闯红灯、在机动车道行驶;机动车随意变道、加塞、占道乱停放;违法设摊占道经营。
23、单位、个人发现列入重点治理清单的不文明行为,有权予以劝阻;对不听劝阻的,可以向政府公共服务热线投诉举报。
24、《无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擅自在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散发商业广告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以二百元罚款。
25、文明校园“六个好”是指:领导班子建设好、思想道德教育好、活动阵地建设好、教师队伍建设好、校园文化建设好、校园环境建设好。
26、“一盔一带”指什么?“一带”是指驾乘汽车规范使用安全带,“一盔”是指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规范佩戴头盔。
27、《无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无锡精神文明建设史上首部法规,也是2018年度全省唯一设区市精品立法示范工程。
28、“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由中央文明委授予的。
29、“全国文明城市”3年评选表彰一次。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