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小区居民楼的外立面脱落,将停在楼下的车辆砸坏,为此物业公司吃了官司。近日,新吴区新都会小区的物业向本报反映,小区已多次发生类似事件,他们想对小区的居民楼进行整修,却受阻于有关流程。
“我们是2016年1月进场的,当年6月就出现外立面脱落的情况,最近又发生了。”新都会小区物业办公室内,放着一个纸箱和两个袋子,里面放的是一块块水泥块。物业负责人王先生介绍,这些正是从小区居民楼的外立面上脱落的。脱落的其实是外层的装饰层,根据水泥块上的情况来看,猜测是胶水层的黏性降低导致。更让他们担心的是,这种脱落似乎有变严重的趋势:“之前是阳台处的外立面,现在连整个边框都出了问题。”
在小区内看到,小区居民楼的阳台外有一圈边框,与周围的墙面颜色略有区别。王先生透露,上月底的一天晚上,一居民楼高处边框脱落,砸中楼下两辆小车。事发后,他们请了第三方到小区排查,在另一栋居民楼也发现边框不稳的现象:“手一推就晃,我们就把它敲掉了。”
根据王先生的说法,从2016年入驻算起,小区已发生约十起水泥块掉落的事件,幸运的是未造成人员受伤。他们希望能动用小区的维修基金,对所有居民楼的外立面进行彻底整修,过程却并不顺利:“我们把计划报给了业委会,目前还没得到答复,以后还要报给街道、区物管部门。”王先生说,作为物业方,他们最担心的是新都会小区建成已有十多年,很多居民楼外立面有老化情况,若是在审批的这段时间内再次发生脱落事件甚至伤人该怎么办。
随后记者联系了小区业委会负责人,其介绍,业委会方面也是同意对小区居民楼外立面进行检查的,但将全部居民楼的外立面铲掉重新修缮,这会让小区的大修基金捉襟见肘:“现在小区消防设施整治也需要一大笔钱。我们希望请人对居民楼外立面进行检查,有隐患的就铲掉,没隐患的暂时不动。”
“无论是现行的《物权法》还是即将生效的《民法典》,小区公共部分的维修费用肯定是由全体业主来承担。”江苏新高的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念介绍,在这起案例中,居民楼的外立面属于小区公共区域,因此对于外立面的维修方案以及资金的使用,必然需要通过业主大会来决定。若维修基金不足,也应由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后募集。其实物业方和业委会的出发点是一致的,分歧在于对资金的使用。建议双方聘请第三方来小区检查并出具方案,“物业作为甲方招标,尽可能节省资金”。
(甄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