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觉得未成年人“比较好骗”,在QQ空间发布代充游戏点券的信息,诱骗对方转账给自己。近日,惠山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14岁的初中生小丽今年寒假在舅舅家上网时,发现QQ空间有一条充游戏点券的消息,称能以“2元代充××游戏8888点券”。小丽闲暇时也玩网游,玩的正是这款游戏,看到消息心动不已,立即添加了对方QQ号,发了2元的QQ红包给对方。对方并没接收:“小姑娘,你是不是还没满18周岁?未成年人需要父母或家人的微信进行辅助验证才能代充哦。”于是小丽借来舅妈的手机,根据对方的提示操作,用微信扫了对方发来的二维码,随即又收到一张截图,提示“需要验证支付密码,否则微信会被冻结”。小丽慌了神,随即就把舅妈微信的支付密码告诉了对方。没过多久,对方又给小丽发来消息:“你微信里的5000元被冻结了,我再给你发一张退款码,你输入密码后显示支付成功就说明解冻了,等一下钱会原路退回。”小丽按对方指示一步步操作,共转出4000多元。
小丽的舅妈王女士拿回手机后,发现手机的短信里有银行的扣款提示,便问小丽是怎么回事,小丽不以为意:“没事,钱马上会退回来的。”王女士和小丽一起等了一会儿,依然不见钱退回来。小丽这才觉得不对劲,再次登录QQ试图联系对方,才发现已被对方删除了QQ好友。王女士马上意识到外甥女被骗了,立刻带她去报了警。不久,警方在外省抓到了实施诈骗的余某。
余某交代,他在QQ空间发布了代充游戏点券的信息,见有人主动联系自己要买点券,且QQ资料显示对方还是未成年人,觉得比较好骗,便一步步引诱对方按自己的指令操作,让对方用大人的手机扫描了自己发送的二维码,并要到了支付密码,随后自己偷偷用iPad登录了对方的微信。但由于IP地址错误,登陆后余某无法直接通过微信转账。心有不甘的余某就想到骗对方直接转账,所以就有了之后的“账号被冻结,需要输入退款码”等一系列说辞,并成功骗得4000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余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其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
办案法官介绍,一些不法分子“瞄准”学生缺乏社会阅历、防范意识较低的特点,利用买卖游戏币、游戏装备、游戏账号等理由实施诈骗。该案中,余某正是以“未成年人不能直接进行电子支付、需家人代为验证”为由,一步步诱导小丽向其支付钱款,最终诈骗得手。提醒家长一方面要多陪伴孩子,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减少孩子玩手机的时间,并要提高孩子的网络防骗意识,教育孩子不要盲目扫描二维码和点击来源不明的链接;另一方面,要做好自身手机支付的安全措施,设置相对安全性更高的支付密码,不要轻易告知孩子手机支付密码、银行支付密码等重要信息。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甄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