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
10月9日,平洞高速桃江段一小车发生自燃。接到桃江县消防大队增援任务后,事发地附近大栗港镇应急管理办立即安排一台消防车赶赴现场,20分钟后火被扑灭,消防车在驶出桃花江出口时被收取20元过路费,往返共计40元。应急管理办相关人员认为救援车辆应免费,但收费站却以未挂警牌为由不同意减免费用。10月11日,据报道,益阳分公司充分肯定了消防队的救援并表示感谢,同时按照应急救援处置的原则,主动退还了往返通行费40元。 (来源:中国消防)
网友评论
@我是妙脆jio:这钱不能免?
@铃儿响叮当201109:还是先灭火吧,安全第一。
@颜色永远坚忍不拔:那个自燃的小车需要为消防灭火买单吗?
@林家小林妹:只要消防没收灭火费,高速就不应该收。
@Hu_高jun:唉,牌照也没挂、消防服也没穿、证件资料也不带,也要整顿一下了……
@平凡和简单2:当然要按政策来。
@昨夜今晨:理性看待,没挂牌谁知道你是消防队的还是拍电影的?
@SunnySado:未挂警牌,当时没减,如果之后可以出个书面证明,再退还过路费也好呀。
@想露一手:如果没有悬挂合法的机动车号牌,是根本不允许上路的。至于收费还是免费的,是下一步的事情了。
@猫外公:为什么不上牌?消防车上牌应该手续不复杂。
小编说两句
常识告诉人们,消防车执行任务,不论是高速上救火还是救援路过,均免收通行费。不过矛盾之处在于,涉事车辆为无牌地方消防车,由于未悬挂专用号牌,不属于免费通行车辆,也就是说,该收费站按规定收取通行费,确实也不算过错。这件事情,主要在于工作人员该如何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