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上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办公室获悉,为推进长三角地区户籍类证明办理一体化工作,19日起长三角地区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类证明统一调整名称为“户籍事项证明”。长三角地区常住户口居民,或者曾经为长三角地区常住户口居民,需要证明其在长三角地区户籍信息的,均可通过“一网通办”等线上平台申请《户籍事项证明》。
据悉,居民除可通过派出所窗口线下申请开具《户籍事项证明》外,涉及上海市和江苏省的《户籍事项证明》已率先实现“一网通办”。居民可通过登录“一网通办”总门户上的长三角“一网通办”模块、“随申办”App等线上渠道申请开具《户籍事项证明》。涉及浙江省和安徽省的《户籍事项证明》线上申请、办理工作也已进入调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