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
近日,辽宁锦州。王某婚礼当天在女方家楼顶坠亡,领证半个月新娘张某在王某去世第三天提起诉前财产保全,要求继承王某183万元银行存款及其他名下财产,被公婆起诉。男方父亲称,儿子一个月工资就3000元,183万元存款系二老以儿子名义存入,儿子配合他办理了存款手续,自己有存单原件和密码。起因夫妻考虑体弱多病,若发生意外来不及处理遗产。法院一二审均认定王父供证不足,不能证明存款系其名下所有,张某胜诉。
(来源:澎湃新闻)
网友评论
@默大夜猫:按法律依据,确实应该配偶继承,可是从感情和道德上,新娘也不好全部都收下吧。老人痛失儿子已经很惨,以后也只能自己养老送终了,新娘还可以慢慢走出难过再开始新生活。
@傻蝎子x:婚礼当日坠亡,事后新娘直接要求继承遗产……太不符合常理,有理由怀疑男方坠亡与女方有直接或间接关系,要求司法先将男方死因彻查清楚,之后才轮到继承遗产这个环节。
@凯蒂家的猫:我一直主张,父母不要什么都迫不及待地给儿子,放在自己名下不好吗?这样老了万一儿子儿媳不孝顺,自己也有个保障。万一儿子出意外自己辛辛苦苦一辈子的积蓄也不至于改姓。
@Jacqaes:法律上第一继承人肯定是配偶,这个没什么好说的。碰到这种事情只能说事先缺乏谋划。不要把财物所有权都给儿子。
小编说两句
人生三大痛之一就是生离死别,更何况是白发人送黑发人?然而这个案子又更是复杂得多。逝者遗产的归属问题相信法院会依法进行审判,而由此又牵扯出了如何看待父母把积蓄存在孩子名下的话题。这个案例告诉大家,可能并不是一种好的选择。储以备用,蓄乃有余。生活有太多不确定性,还是希望父母们可以储以备用,不要把自己架到“墙头”上,这是对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