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9版:看无锡

全市首例:违规运输危化品被“一案三罚”

  本报讯(晚报记者 蔡佳)近日,一辆牌号为苏UJK720的车子因从事违规危化品运输在无锡栽了。执法人员打开车辆的后备厢时,被眼前60包氢氧化钠惊呆了。据悉,该车驾驶员和所在公司,以及装货人将分别接受公安、交通和应急部门处罚,成为全市“一案三罚”首例。

  前不久,无锡交警高速二大队在卡口例行检查时,查获一辆小型普通客车涉嫌违规运输危化品。按无锡交通与无锡公安“四个联合”工作制度,交警支队火速通知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到现场处理。经查,该车辆载有片状氢氧化钠1.5吨正运往苏州,驾驶员李某无从业资格证,车辆无道路运输证件。车辆所属的苏州宇昂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为李某经营的“夫妻店”,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为省运费,李某没通过专门运输危化品的车辆运送,而是自己“客串”了一回司机。另外,负责该批危险品装卸的无锡华胜化工公司未查验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

  交通执法人员介绍,氢氧化钠属于第8类强腐蚀性危险货物,雨天泄漏会形成腐蚀性溶液,具有强腐蚀性。如果溅到路人的皮肤上可产生软痂,若溅入眼睛会损坏角膜,严重的可致失明。氢氧化钠经雨水流进附近水体可造成污染,对水生生物造成严重伤害。

  执法人员介绍,国家对危险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买卖、运输、携带、提供、处置等环节实行全链条管理,其中运输危险品需具备符合要求的专用车辆及设备、符合要求的停车场地、符合要求的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还要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经设区市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许可同意。

  目前,李某和所在公司、装货人面临“一案三罚”。执法人员介绍,对于李某所属的苏州宇昂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市交通执法支队对其罚款3万元。驾驶员李某无从业资格证,驾驶无相应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车辆从事道路危险货物,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影响,公安部门对其拘留5天。无锡华胜化工公司没有履行装货人法定义务,交通执法部门已将情况移交至惠山区应急管理局,由其进行查处。

  据悉,今年9月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印发无锡市交通运输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违法案件实施办法的通知》,该案是无锡市首例市交通运输部门移送公安部门的适用行政拘留的违法案件。根据《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该案也是无锡首例市交通运输部门就涉嫌装货人未履行查验义务移送相关部门处理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