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看无锡

企业债务眼看要“凉” 法官一记妙招致胜

  本报讯 企业拖欠货款被强制执行,名下几无任何财产,眼看着拖欠款追回无望,法院的这个执行案件也要“凉凉”,谁知最后峰回路转。近日,旺庄法庭执行局就处理了这么一起案件。

  2019年,无锡一科技企业因另一家公司拖欠货款而将其告了,法院判决对方企业支付货款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该公司并未履行付款义务,因此无锡的科技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据此案的执行法官介绍,拿到案卷后,他就通过系统查询和实地走访了解被执行人的情况。一查发现这家公司名下既无存款,也没不动产,更没有对外投资和分支机构,唯一的财产还是一辆上了年岁被查封了多次的轿车。无奈之下,执行人员只能将这辆轿车也封上。

  同时,根据关联案件查询,法官也发现因无财产可供执行,被执行人已有二十几个案件被其他法院终结执行程序,并有大量案件在审。这公司状况这么糟糕,执行人员觉得这个案子基本“凉凉”了。法院向申请人的代理人作了通报,代理人表示理解。

  不久,原告方的代理人通过裁判文书网把被执行人的涉诉情况又查了一遍,发现被告公司存在股东通过股东会决议的方式延长股东出资期限的情况,并将之反馈给了法官。法官激动了:股东出资还变着法延长出资,不就是存了逃避股东出资义务的小心思吗?

  涉及股东出资责任的法律法规《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中有这么一条:在公司债务产生后,公司股东通过股东会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延长股东出资期限,债权人请求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简单来说,股东延长出资时间以逃避公司债务的,法院可以依法加速这个时间,这样就可以使存在债务的企业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经研判,法院果断将这两名延长出资的股东追加为被执行人。收到追加裁定的股东立马慌了,其中一名股东当即主动和法院联系,要求与申请人就本案进行协商和解。最终,经磋商,该公司承诺向无锡某科技企业支付所有货款及利息。

  事情得以顺利解决,该企业也向法院送上锦旗致谢。 (甄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