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看无锡

公司关门,施工方索尾款6年未果

小股东主动揽下全部还款责任

  提起“债务”,很多人恐避之不及。然而,无锡仲裁委近日办理的一起合同纠纷案中,第三人阿欢(化名)主动揽下公司在该合同中所欠尾款的全部还款责任,为保住诚信,还主动改变还款方式,愿一次性付清。对此,不仅申请人颇为感动,就连办案20多年的承办人都赞其诚信难得!

  涉案合同签订于2012年6月。申请人名叫老程(化名),经营了一家小装修公司。当时,他与江阴某公司签订合同,约定为该公司建筑物进行装饰施工。没想到,施工期间,江阴某公司因经营不善歇业,施工也被迫叫停。

  2014年8月,双方经结算后,江阴某公司尚欠老程公司39万余元工程款。此后,老程多次向该公司催要,但公司办公场所人去楼空,法定代表人已“跑路”。老程唯一能找到的就是在该公司中投资占比最小的股东阿欢。阿欢在联系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他股东无果的情况下,自愿为公司债务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并陆续代公司偿还8万余元。

  今年1月,阿欢给老程出具一张“欠条”,承诺代公司偿还剩余31万元尾款。

  此后,老程发现阿欢已离开无锡,担心债务没着落,于今年10月向无锡仲裁委提起仲裁,要求江阴某公司支付31万元工程款及利息。同时,把阿欢列为了第二被申请人。

  无锡仲裁委受理此案后,承办人通过电话联系两被申请人,其中,江阴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电话始终无法接通,阿欢则接了电话。她解释,自己因到外地创业才离开无锡,目前因身体有恙正在治疗。她表示,愿意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偿还工程款,待身体稍好后便立即回无锡处理。

  近日,无锡仲裁委组成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刚出院的阿欢现身,令人没想到的是,她当庭“变了卦”——主动提出自己愿意一次性支付该笔工程款。当天,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阿欢自愿在明年3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老程工程款31万元。

  被问及为何主动加入公司债务时,阿欢说,“诚信是做生意的根本,不管老板和其他股东怎么样,我自己不能失信。”

  对于阿欢的这种情况,承办人解释,在本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中,阿欢本属于第三人,她的这种情况属于“债务加入”,虽然目前由她承担了涉案原债务人(即江阴某公司)的债务,但并不会导致原债务人退出债务关系。也就是说,阿欢在履行还款后,可就上述款项继续向江阴某公司主张还款。

  (晚报记者 刘娟 通讯员 钱飞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