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5版:看无锡

滨湖区发出 首张小餐饮信息 公示卡

  本报讯 昨天上午,滨湖区家食客小吃店经营者陈先生在滨湖市场监督管理局蠡园分局领到了《小餐饮信息公示卡》和《小餐饮经营指南》,他的小吃店成为滨湖区首家获得该公示卡的餐饮店。

  根据我省相关标准,小餐饮是指具有合法的固定经营场所、经营场所使用面积60平方米以下、经营规模较小、经营条件简单,从事餐饮服务的食品经营者(不包括单位食堂和餐饮连锁企业分支机构)。

  2021年1月1日之前,我省对于小餐饮单位的管理有两种模式:部分地区试点开展备案管理,即小餐饮单位需先取得营业执照,填报申领《微型餐饮备案通知书》相关材料,并经市场监管部门现场核查,符合备案要求后,才能获得《微型餐饮备案公示卡》的,从而开展餐饮服务活动;未列入试点范围的地区,仍需先取得营业执照,经检查符合相关要求后,才能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

  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小餐饮管理的决定》中,明确我省小餐饮实行备案管理,且对管理流程作出调整,由原来的先检查再发卡(证),转变为先发卡再检查——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小餐饮经营者,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承诺后,即可取得《小餐饮信息公示卡》,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发卡后一个月内,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小餐饮进行全项目检查。

  “这样一来,符合相应条件的小餐饮单位能及时开展经营活动,既简化了经营者的办事流程,也有助于降低其经营成本。”滨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监管科副科长黄文光表示,为确保经营者依法、规范经营,市场监管部门向经营者发放公示卡时,会一并发放《小餐饮经营指南》,其中《小餐饮信息公示卡》载明有经营者名称、经营地址、项目、是否从事网络经营、举报电话等信息,《小餐饮经营指南》中则明确了食品安全以及建设、环境污染防治、消防、燃气、市容环境卫生等经营场所的基本要求、安全风险和法律后果,并列举相关典型案例,供经营者学习、参考。市场监管部门也将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方式,确保小餐饮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同时,需要提醒的两点是,小餐饮单位应当在就餐区醒目位置悬挂小餐饮信息公示卡等信息,从事网络经营的,还需在网站经营活动主页面显著位置持续公示上述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为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小餐饮不得经营生食类食品、自制裱花类蛋糕和自制以生鲜乳为原料的饮品,如需经营以上三类食品,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刘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