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
近日,福建省福州市消委会接到消费者陈先生投诉,陈先生于2020年11月末因左腿肌无力、脚面僵硬,前往福州市第一医院疼痛科就诊,医生建议他住院检查再决定是否手术。入院后,陈先生签署相关的收费知情告知书,并做了CT、核磁共振等检查,出于对手术效果的考虑,最终放弃手术缴费出院,费用总共1.1万元。陈先生自己根据住院期间所做的检查估算认为收费应在5000元左右,质疑医院的收费虚高。但医院方面都推说按DRG套餐收费,不可能提供收费明细。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网友评论
@萌主:如果事前已告知,且有多种选择的情况下,患者仍选了这种方式,那我觉得医院可以不公示明细。
@好好活着:就算是按套餐收费也得告诉我套餐里有啥吧。
@雨落:从没听说过DRG,医疗费用还能打包?不应该做了哪些治疗交多少钱?
@周椰子:严格来说,不是按“套餐”收费,而是以“某一种疾病达到治疗效果”来定价。
@James.z:DRG收费方式,初心是好的,但是会不会由于这种“打包”治疗,医院出于利益考虑,使用低价药品,造成疗效打折呢?其实重点还是在于监管,让老百姓真正能享受到低价高疗效。
@种花的秃子:按疾病分类治疗本身是没有问题的,问题只是大众不了解这种模式。需要加大宣传力度!
小编说两句
看病选“套餐”,医院“一口价”治疗,这是本着减轻患者负担的初衷推出的,结果反而比普通收费标准贵数千元,这不是打着惠民政策的幌子乱收费吗?更何况,医院拒绝提供收费明细,这更侵犯患者的知情权了。说到底,好的政策还需好的执行,绝不能让少数钻漏洞、乱收费的行为破坏了一项本应成为几方共赢政策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