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5日,市检察院公布了全市检察机关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情况。据悉,全市适用认罪认罚案件质量保持全省较高水平,上诉率全省最低。
乌某某等人是某器材公司的负责人,为让公司少缴税款,在没有货物实际交易的情况下,从其他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并指使他人介绍,采用伪造合同、虚构交易、支付开票费等手段,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4份,税额37.7万多元。案发后,乌某某等4人向公安机关投案,公司补缴了全部税款并缴纳滞纳金。
检察机关调查发现,该公司是一家科技创新型民营企业,无违法经营处罚记录,近三年销售额7000余万元,纳税额690多万元。而且公司拥有数十项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省级以上科学技术成果,曾参与制定10项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在业内有较好的技术创新影响力。在审查起诉期间,公司参与研发的项目获某创新大赛金奖。为让这家民营企业生存发展下去,检察机关综合案件情况拟作出不起诉处理,举行了公开听证。去年3月新吴区检察院对该公司及乌某某等4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之后税务机关对该公司处以行政罚款46万多元。
去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审结案件9242件12257人,检察机关共对11234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其中982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对97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对9873名自愿认罪悔罪的犯罪嫌疑人提出宽缓的量刑建议。检察机关探索轻微刑事案件认罪认罚集中办理、集中起诉机制,大幅提升诉讼效率。
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案件范围基本实现全覆盖。在一些涉企案件中,充分考虑促进经济发展和职工就业,最大限度避免“办了案子、垮了厂子”的情况发生。在一些故意伤害案件中,注重法理情的融合,搭建刑事和解平台,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念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