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众聊吧

从未离家却“在深圳服刑”? 男子遭初中校友冒名犯罪

  事件概述

  现年33岁的江顺利,出生于山东省济南市济阳县,此后上学、工作、成家、创业,从未离开家乡。然而,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2008年9月作出的刑事判决认定,“江顺利”曾于当年6月在深圳市建设路泮溪酒店附近实施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019年底,等罹患癌症的父亲病情好转后,江顺利前往深圳一探究竟。当年12月13日,深圳市罗湖区公安局经核查确认,江顺利的身份信息被他人冒用,并依照相关规定,逐级呈报相关部门予以更正。冒用他身份的竟是十多年未曾联系的初中校友张清杰。

  (来源:澎湃新闻)

  网友评论

  @花袜君: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

  @颜大白Dy:这种明显的漏洞是怎么执行下来的?

  @刘春泉律师:我也被假冒过身份,烦恼没他这么多,但真的想骂人!

  @王-万-和:如果是同学一直知道自己和江顺利长得很像,就故意偷了身份证,这样是不容易发现的。

  @蜗牛求学:看来不仅防同事,也要防同学啊。个人信息不敢随便说啊!希望尽快恢复他的清白。

  @克鲁德Claude:这不是电影里的剧情嘛。

  @一切归零1996:很同情他,希望尽快查明给出真相。

  @来自北方的年轻小伙:以前信息流通不及时,可能会有这种事,现在就不太可能发生了。

  @Colosse:冒名者应该承担所有责任!

  小编说两句

  当初为什么会被“长得不像”的人冒用?办案机关给出的理由是“当时的科技没那么发达,照片也比较模糊,难以分辨”。这话实在有甩锅之嫌。对罪犯“验明正身”是起码的工作,不是一个“技术瑕疵”。对于当事人来说,十多年来一直头顶着“前科”、生活在委屈中、失去竞争村干部机会……可以说人生方向都改变了。正义不能一迟再迟,拨乱反正应快尽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