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
陆云生系上海某物业公司员工。2020年1月6日,陆云生因父亲生病向其主管提交请假单后回老家,请假时间为2020年1月6日至1月13日。次日,陆云生因公司未准假而返回,途中得知其父亲去世便再次回家处理丧事。2020年1月14日,陆云生返回上海,并于次日起开始上班。2020年1月31日,公司向陆云生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未经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离职回安徽老家,按照公司考勤管理规定应视为旷工。公司有权辞退,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不予支付经济补偿。(来源:山东高法)
网友评论
@璐~:这是什么公司?太让员工寒心了,这种不得人心的公司肯定干不长!
@平安:这就是著名的:儿子问病榻之上危重的父亲:爹,我已经跟公司请了七天假了,你再不死我得回去上班了。父亲流下浑浊的泪水一天后死去……
@ruthcn:公司由人组成,人中总有些奇葩:丧假不给批,自己是石头缝蹦出来的?还没看医生,提前请病假2天,自己神奇到没看医生都能知道需要假条开两天……
@A186_v:国家规定丧假1-3天,并向公司提供死亡证明证明请假事由的真实性。
@罗laoshi:三天的婚丧假期确实不符合现实情况,太匆忙。
@惟自嘲:这种缺乏基本“人性化”的公司,怎么能干好物业工作?!
小编说两句
这个事情有后续:陆云生申请仲裁,公司不服上诉,一审、二审都败诉。法院一审、二审判决都认为,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在对员工行使管理权的时候,应当遵循合理、限度和善意的原则,公司对员工应以普通善良人的宽容心、同理心加以对待。虽说“无规矩不成方圆”,但在合理限度内,也不能机械地执行规章制度保证公司,对员工无情,注定走不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