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众聊吧

全职太太离婚,获5万家务劳动补偿

家务劳动的价值受法律保障

  事件概述

  北京房山法院适用民法典新规定,近日首次审结一起离婚家务补偿案件。案件中,全职太太王某在离婚诉讼中称,因承担大部分家务,故提出要求家务补偿。最终,法院判决其与丈夫陈某离婚;孩子陈小某由王某抚养,陈某每月给付抚养费2000元,享有探望权;共同财产由双方平均分割;同时判决陈某给付王某家务补偿款5万元。有网友质疑,本案存在五年的婚姻关系,离婚时的劳务补偿仅5万,平均一年仅1万元,金额是否过低? (来源:成都商报)

  网友评论

  @善良可爱:尊重劳动,合理合法,应当如此!支持!点赞!

  @老洋梨子:判的太少了,一个月嫂每个月工资七八千,只照顾产妇和小孩,一个保姆每个月至少四千,还每月休假四天,全职太太全年无休24小时在岗,集保姆清洁护工厨师于一身,就五万补偿?

  @Anybody_Everywhere:反过来解读,意思是做全职的女人自愿舍弃了个人发展的机会。自愿舍弃不是被别人逼迫,怎么有理由要求补偿呢?

  @苍崖明月:不能这么算,丈夫赚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已经进行了分割,等于说丈夫的收入一半已经给了妻子作为全职的补偿,这5万是另外补的,如果“算工资”要合起来算。

  @不可思议:用法律把感情婚姻跟交易等同起来了,对本来就对婚姻没有信心的人们更是致命的一击。

  小编说两句

  这应该是“家务补偿”的首例认定,从司法上承认了家务劳动的价值。这5万块钱,是在分割共同财产以外得到的补偿金,但也不能跟请保姆的花费进行类比。这笔家务补偿至少说明法律在有历史性进步,变得更为人性化了。当然,这条法律所关照的,不只是全职太太,也是照顾“家庭主夫”。它不是女人专利,而是那些为家庭付出劳动多的一方,值得每个家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