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4版:秒读

九部门:试点地区40%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 增设精神(心理)科门诊

  国家卫健委等九部门近日发布《关于印发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2021年底前,试点地区40%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门诊。

  通知提出,2021年底前,试点地区的村(社区)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建成率达80%以上;试点地区所有高校要按照师生比不少于1:4000的比例,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建立心理辅导室的中小学校达100%;辖区100%精神专科医院设立心理门诊,40%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精神(心理)科门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