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宜兴法院日前同时发出两份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人分别为76岁的祖母和21岁的孙女,这也是该院首次向夫妻之外的其他家庭成员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
49岁的老俞是家中长子,性格内向孤僻,脾气火爆。老俞与前妻育有一女,因其多次施加暴力,前妻伤痕累累,选择离婚,女儿小俞随老俞生活。然而,离婚后的老俞更加放纵,酗酒无度,将暴力情绪发泄在自己的女儿身上,经常辱骂并殴打小俞。老俞的母亲许老太已近八旬,也长期受到儿子的暴力对待。
“以前我们的想法是家丑不可外扬,但对他的忍耐和宽容没换来一丝改变,整整33年,我们受够了!”提到儿子的暴力行为,许老太痛心不已。因长期遭受家暴,精神严重受刺激,许老太被医院诊断为神经性中风,需长期服用精神药物。
今年3月6日,老俞了解到自己的房子面临拆迁,为了利益又一次与母亲、女儿争吵起来,不仅口头威胁还发生了肢体冲突,后经报警处理。许老太、小俞绝望至极,于3月22日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分别提交了报警记录、照片、录音等相关证据。
宜兴法院周铁法庭法官立即赶至辖区派出所、社区进行走访调查,根据现有证据及调查情况,俞某对许老太、小俞的人身安全已构成一定程度的威胁,存在家庭暴力风险,许老太、小俞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宜兴法院依法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被申请人俞某对许老太、小俞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俞某骚扰、接触、跟踪许老太、小俞,有效期为6个月。
宜兴法院办公室工作人员证实,今年以来,宜兴法院共发出4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在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间设立了一道“保护墙”。(何小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