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
15日,一份盖有“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专用章”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其中出现不恰当表述、文字重复等问题。据了解,长沙市纪委已启动问责,对其中3名领导责任人分别作出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名直接经办人作出政纪处分并调离现任工作岗位,1名经办人受到批评教育。
(来源:红网)
网友评论
@宵鹞:说了两遍本机关不管这事,最后又来一句建议你找我来管,真幽默。
@快乐星球大V:国家公务员水平就这样?
@夏晓晓洛洛:明显是复制粘贴后忘记删除无关的句子了。这种文件只到我主任手里就够我死一百个来回了,还能盖上章?!
@讨厌米线里的油菜:是不是以为发了也没人看啊。
@靑萸:发文应当拟稿,审稿,批稿。前面拟稿错了,后面分管责任人审稿,主要负责人批稿件都压根没看么?
@律政上海:在机关做过的会明白,审稿批稿的领导有时候无暇核实稿件细节。不过出现这种低级失误一定要有人担责的。
@Rainnie仔:这种就不是能力问题,是态度问题。
@储彪律师02:有一说一,对错误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能这样问责,其实非常值得肯定了。我每年都会面对很多这种答复,确认了很多违法,还没有看到过问责的。赞一下这个问责,希望对违法行政行为的问责能常态化。
小编说两句
红头文件作为一种“权威”象征,应该是相当严肃的公文,出现满篇的低级错误,简直令人迷惑。起草者敷衍塞责,说好的层层把关呢?是不是只管盖红戳,内容都做不到浏览一下?就这样回应民声诉求,不是在自我打脸?这还怎么为民服务?问责之后,如何查漏补缺、建章立制,是更需花力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