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江溪街道缇香路上一餐饮店因随意倾倒污水及餐厨垃圾,被新吴区江溪城管顶格处罚。
近日,江溪城管队员沿街巡查至缇香路时,发现路边一处雨水井周围脏污不堪,当即拍照留证,并联系数字指挥中心调取该点位的监控录像。通过智慧城管监控回放发现,该雨水井对面的一家餐饮店员工早上6时许从店内拖出一个大型垃圾桶,将桶内垃圾倾倒在雨水井内。后期调查更表明,店家倾倒的垃圾内,除了餐厨污水,还有大量餐厨垃圾。
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商家承认并反省了自己的行为。由于情节较为严重,城管队员根据《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内容对商家做出了罚款200元的顶格处罚。
(甄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