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众聊吧

把电动车推上楼停放? 8月起最高可罚款1万元

  事件概述

  近日,应急管理部公布《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其中提到:8月1日起,在高层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楼梯间等地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拒不改正者将被罚款。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来源:人民日报)

  网友评论

  @四時若夏:电动车起火的新闻太可怕了,我们这里月月严查。

  @Fabio6888:坐标广州,虽然物业在电梯里面贴了告示不让电动车进,架不住总有人推着车子就进来,你一说,他就骂你……

  @老刘不胖:我懂这些安全隐患,我们也都尽量不让电动车上楼。可是我想说,有的小区基础设施配备不到位,别说什么停车棚,更不要说充电桩了,停车都是问题。这种情况,这个罚款谁来判?谁来罚?让不作为的物业吗?

  @冰可乐Official:最重要的是电动车的充电配套需要完善,电动车作为大部分市民的出行方式,应该得到重视

  @营养老爸聊配餐:直接电梯不让进不就行了?发现电动车进电梯,那就不启动关门,简单易行好操作。

  @原至松古:要堵疏并重才行,一方面要禁止电动车上楼,一方面小区内要同步建设充电雨棚,小区充电桩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平价充电。

  @哪凉快去哪里吧:卖劣质电瓶车的也该重罚!

  小编说两句

  电动车楼梯内自燃的新闻,每次不免触目惊心。此番国家应急管理部通过规章形式,把责任主体明确下来,有了违法成本约束,及时而必要。徒法不足以自行,关键重在落实。如何进行更有效的管理,恐怕大家还得多探索、多实践。当然,疏堵并重方能成事,小区也有必要做好配套规划建设,解决好诸如公共停车位不足、充电口不够、停车位无车棚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