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3版:秒读

防范虚拟货币交易活动 央行营业管理部发风险提示

  据“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微信公众号消息,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6日联合发布《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活动的风险提示》称,郑重警告辖内相关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

  辖内金融机构、支付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虚拟货币相关服务。

  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应增强风险意识,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不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不盲目跟风虚拟货币相关投机行为,谨防个人财产及权益受损。

  (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