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检方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情况统计,2020年,流动未成年人犯罪在未成年人犯罪中所占比例超过一半;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被害人中,单亲家庭、隔代监护、留守儿童占比超过20%。
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负责人指出,不良家庭环境、不当监护方式是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或者受到不法侵害的深层次原因。
“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隐性’监护缺失问题突出。”该负责人称,部分省(区、市)办理的涉未成年人案件中,近一半的涉案未成年人未与父母共同生活、脱离家庭监护,近80%的案件存在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放任、打骂体罚等家庭教育方式不当问题。换言之,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监护缺失、监护不当、监护侵害等问题日益突出。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明确规定了监护人及家庭成员的家庭教育职责,同时明确,司法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实施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