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晚报记者 念楼)提高未成年人反诈意识,家长不仅要让子女避免上当受骗,也有责任教育孩子遵纪守法,不让孩子误入歧途。昨从惠山区检察院获悉,在审查办理一起诈骗案过程中,该院检察官联合四川省内江市的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对一名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共同开展异地帮教和督促监护工作。
去年2月,17岁的胡某通过网络直播平台认识了韩某,双方添加微信好友开始聊天。胡某有一个比自己大4岁的男友蒋某某(另案处理),两人当时都没有收入来源,蒋某某还欠了债务。两人商议后,由胡某假装与韩某谈恋爱,在近一年时间里以要钱买衣服、买化妆品、交房租等为由,骗取韩某共计1.9万多元。后韩某发现上当报警,案件破获后,犯罪嫌疑人家属已退赔韩某全部损失。
承办检察官开展社会调查时发现,胡某自幼起跟随父母从四川老家到浙江务工,初中二年级便辍学在家,后去理发店打工。父母在胡某15岁时就离开浙江到深圳务工,把胡某独自留在浙江居住。平时父母与她缺乏沟通和陪伴,仅偶尔通过电话联系,连她交了男友也不知情。胡某虽然自己有工作,但男友蒋某某没有固定收入,去年疫情期间胡某经济上也遇到困难,生活拮据的两人就走上了歪路。
检察官认为胡某父母未引导未成年子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亲子关系疏离,存在监护缺位和管教不力问题。案发后胡某与父母陆续回到了四川老家,惠山区检察院与胡某户籍地检察机关协商后,决定共同开展异地帮教和督促监护工作,并联合向胡某父母制发“督促监护令”。
为保障督促监护效果,该院细化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建立常态工作协作机制。根据前期社会调查和案件情况,“督促监护令”针对胡某的问题要求其父母重点要提高胡某的守法意识、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鼓励胡某学习文化知识及专业技能;引导她合理、合法使用网络资源;引导胡某加强自我保护谨慎交友,树立正确的婚恋观。父母还需要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共同做好对胡某的教育挽救工作,督促她参加检察机关提供的法治教育和个性化帮扶活动、公益活动等。
据介绍,两地检察官、心理辅导老师、胡某及其父母共同组建了异地帮教考察微信联络群,每月进行多方视频连线帮教辅导和监护教育情况汇报,同时当地检察机关开展线下走访和家庭教育指导等。对于胡某,检察官表示待半年考察期结束后,将结合调查评估结果,最终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