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脸识别技术使用新规,禁止强制“刷脸”,广受关注。市民对此持什么态度?如何让“刷脸”技术兼顾方便和隐私安全?记者连日来进行了采访。
出入小区
“刷脸”不是唯一选择
市区部分居民小区近年来升级了技防设施,小区大门口安装人脸识别设备,居民提前录入人脸信息后,只要刷一下脸,大门就能自动打开。这样的门禁系统节省了门口保安人员许多工作量,非小区居民无法“刷脸”开门,保安能有针对性地登记询问。
由于眼下正处于疫情防控时期,小区出入口管理明显收紧,人脸识别设备使用情况不尽相同。有的小区门口人脸识别设备照常使用,康诗丹花园小区大门口放置了一个喇叭,不停播放着“请戴好口罩、打开苏康码,配合测温”,保安在临时岗亭内对进小区的人员先进行人工查验。之后,本小区居民可以“刷脸”开门或选择刷门卡进入。牵着小孙女出来遛弯的徐阿姨说,自从小区“刷脸”门禁后台系统更新后,识别度比以前高,对着设备一下子就能刷出来。家里有人时,她趁空带小朋友出门散步或到附近买菜,身上都不用带钥匙。
新丰苑三期小区是较早使用人脸识别设备的安置房小区,不但小区大门口能“刷脸”,每栋楼的单独门禁也采用了“刷脸”技术。不过近段时间该小区不要求居民“刷脸”,由保安师傅对进入小区的人员逐一查验。据了解,这么做的主要原因并非来自居民反对“刷脸”,而是小区里居民众多,每次“刷脸”时都要把口罩摘下来,担心人多排队时带来风险。采访中还发现,有些小区的人脸识别设备处于断断续续的暂停使用状态。
应用广泛
人脸识别“存在感满满”
人脸识别近年来可以说应用广泛,无锡很多行业生产管理场景中出现了人脸识别技术。例如在燃气安全监管方面,专门的燃气送气车辆装有人脸识别和定位系统,只有系统“认可”的送气工才能“刷脸”启动车辆。又如一些建筑工地通过实名制通道人脸识别的方式,对工地关键岗位人员进行考勤,从源头上消除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
在城市App“灵锡”上,市民通过“刷脸”能获得身份证网上功能凭证。持有园林一卡通的市民,只要在App上进行实名认证生成一卡通的二维码,那么即使忘记带卡,也可以凭扫码并进行人脸识别后进入鼋头渚等市区主要公园。而基于“灵锡”开发的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系统,也运用了人脸识别实名认证,不仅为监管部门提供全流程信息,还方便市民实时查询和放心消费。
市民反映
多数人对“刷脸”有顾虑
虽然“刷脸”很方便,可很多人心存疑虑,怕不小心把自己的脸“弄丢”了。记者就人脸采集和“刷脸”问题随机采访了20名市民,其中大多数人表示有担忧,仅有两人表示对此无所谓。
“单位前两年就开始用人脸识别,一开始觉得没关系,后来新闻看多了就有点担心。”在新吴区一企业工作的刘畅表示,当初公司在录入人脸信息时,她想的是以后忘带工作证也不会进不了公司了,但看到网上关于人脸信息泄露导致个人银行卡被盗刷等新闻后,她就不时会想着,公司的信息保护做得好不好,有没有泄露的危险。
市民胡先生表示,目前人脸识别系统有滥用的现象,“出去上网要人脸识别,使用App要人脸验证,出去逛个街有时候都要人脸识别……感觉很奇怪,仿佛突然之间干什么都要靠这张脸”。胡先生说,他之前玩某款视频App时,使用过其中的换脸功能,将自己的脸替换到一些明星头上,过了一把明星瘾,“那几天我和朋友互相弄了很多这种视频,但后来网上曝光这种技术存在隐患,我就卸载了”。
对最高法的新规,受访市民表示支持,希望相关部门能做好监管工作,让市民享受便利的同时没有顾虑。
各方观点
经营场所不得强制“刷脸”
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记者询问了多家基层法院,得知目前未受理过相关民事诉讼。不过有关人士表示,新规并非禁止“刷脸”,而是要求合法规范使用人脸识别技术。
据介绍,人脸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中的生物识别信息,也是社交属性最强、最易采集的个人信息,一旦泄露将对个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危害。此前,有一些商家在入口处安装人脸识别设备,对消费者进行分析,收集包括来店次数、消费情况等各类信息,被曝光后一度上了热搜。江苏法舟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虎表示,《规定》出台后这种行为将构成侵权。《规定》适用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因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人脸信息所引起的相关民事纠纷,信息处理者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人脸信息,或虽然没有使用人脸识别技术但是处理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属于《规定》的适用范围。
物业“刷脸”需征得业主同意
对于不少小区、大楼使用的人脸识别门禁系统,张虎表示小区物业在使用人脸识别门禁系统录入人脸信息时,应征得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同意,对于不同意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小区物业应提供门禁卡、指纹输入等替代性验证方式。单位、景区等场所在使用人脸识别信息时也应参照这一做法。如果业主或消费者不同意采用人脸识别信息的,应提供其他合理的验证方式。另外,市民提到如火车站、车站等地也有采取人脸识别验票等情况,张虎解释道,这些是出于维护公共安全所需,因此不在《规定》所禁止的范围内,个人也需要予以配合。
从市公安局大数据管理支队了解到,车站以及一些居民小区使用人脸识别设备,一方面是出于便捷性考虑,一方面是公共安全管理的需要。相关民警表示,人脸识别应用越来越广泛是一种社会趋势,也对信息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共场合和小区等使用人脸识别设备的,公安等相关部门需要加强后台数据监管。对于小区使用“刷脸”门禁,民警认为居民应持乐观态度。小区出入口对人脸和车辆信息的自动识别,是小区管理信息化升级的一部分。去年以来全市推动2000多个封闭式小区建设智慧技防小区,在小区进出通道建设人脸识别系统是最基础的改造要求。根据警方统计,升级改造至今已有500多个小区实现了零发案,技防设施在维护小区公共安全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App不能强制采集人脸信息
市民下载部分App时,会被强制索取非必要的个人信息,App方通过捆绑授权、“不同意就不提供服务”等方式,强制获取用户人脸等个人信息,这也是很多人保护个人信息和维权的难点。据了解,《规定》对此作了明确规定,想要使用个人人脸信息的,必须单独取得个人的同意,不能将其放在一揽子告知同意中征得个人同意。
江南大学法学院教授蔡永民表示,人脸识别刚诞生时,很多人都认为这只是一个取代密码、指纹等的新生事物,但是后来人脸识别的使用范围被不断放大乃至滥用,由此也带来一系列隐患,特别是App强制收集用户信息,用户又无法监督这些信息的去向,这就给保护隐私权、人格权带来冲击,将对一个人的名誉、尊严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规定》的出台旨在规范这项技术的使用。
“当App收集人脸信息对个人造成困扰或者利益损害的,可以去法院起诉维权”,蔡永民介绍,若是发现App依然强制索取人脸信息,也可以向主管部门投诉。个人也应注意保护自身人脸信息,如不要随意将换脸视频等传到网上,“主管部门要界定好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边界,不给一些组织打擦边球的机会”。(晚报记者 念楼、甄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