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看无锡

锡山区三部门合力出台办法

首次实现闭环!“事实孤儿”纳入保障

  本报讯 (晚报记者 甄泽)昨天上午,锡山区人民法院、锡山区民政局、锡山区司法局召开“保护事实孤儿”联合新闻发布会,共同签署《关于开展“事实孤儿”保护工作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畅通发现认定渠道、接轨国家保障体系,形成事实孤儿“动态发现—法律支持—审核保障—关爱疏导”的救助保护闭环,这在无锡尚属首次。

  据介绍,“事实孤儿”主要分为两类,即:父母监护缺失儿童和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责任的儿童。比如,出现父母一方或双方服刑、失联、重病、戒毒等情况。这部分群体本可以申请国家保障,但却因法律知识欠缺、能力不足等原因不知如何获得“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身份认定。据统计,目前锡山区共有困境儿童353人,其中“事实无人抚养儿童”29人。

  记者了解到,今年4月份,锡山法院接到社区的求助:“社区里有这样一名孩子,她的母亲在她出生后不久便去世了,父亲三年前失去联系,社区希望我们对其提供一些法律帮助。”东北塘法庭副庭长赵玲洁告诉记者,在接到这个求助后,他们立即启动了援助程序,帮助这名孩子进行“事实孤儿”的法律认定,幸运的是他们最终找到了这名孩子的父亲,对方也愿意承担抚养义务,这起案件也成了这次《实施办法》形成的契机。赵玲洁表示,对于“事实孤儿”帮扶来说,最难的便是其身份的法律认定,这关系到“事实孤儿”能否被纳入国家保障体系。

  发布会现场,三职能部门签署了《实施办法》。根据这份文件,锡山区民政局在今后工作中发现并初步查验辖区内“事实孤儿”后填写《初核表》。随后,《初核表》移交锡山区司法局,由司法局安排援助律师准备宣告失踪或死亡的申请材料及证据材料,并在审理阶段提供免费法律援助。申请提交至锡山法院后,法院设立绿色通道,对相关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在上述程序中,区民政局将视情况引入专业社会组织和青少年事务社工,对“事实孤儿”及其家庭提供心理咨询、心理疏导、情感抚慰等专业服务,培养健康心理和健全人格。

  锡山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虞静珠表示,这次由三部门共同拟定的《实施办法》正式实施后,将形成“动态发现—法律支持—审核保障—关爱疏导”的救助保护闭环,切实维护这部分群体的利益。

  追问

  父母拒绝履行抚养义务怎么办?

  东北塘法庭副庭长 赵玲洁:

  经法院审理后,认定孩子的监护人失踪或死亡的,这名孩子经区民政局审核后将依法纳入保障范围;而如果在审理过程中,被申请人出现但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的,则宣告失踪或死亡的司法程序终结,由区司法局援助未成年人向被申请人追索抚养费。

  “事实孤儿”的生活如何保障?

  锡山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副科长 钱洁珺:

  锡山区在2017年就制定出台了《锡山区推进困境儿童社会保护和分类保障工作实施方案》,2021年又调整完善了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建立起一套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未成年人保障保护机制。对于困境儿童,民政部门按照无锡市标准发放保障金,同时,每年都会为孤儿和支出型深度贫困家庭学生发放学业补贴,为低保家庭大中专在校生、在校孤儿及困境儿童发放春节慰问金。目前,这些孩子在经济上的救助已经得到充分保障,但孩子们对一些更高层次的需求,如家庭结构的缺失、社会关系的再构等需求还没有得到充分满足。因此,锡山区引入专业社工组织,建立儿童“关爱之家”,链接政府、社会、社区(街道)、社会组织及公益人士等爱心资源,为锡山区困境儿童解决具体问题。同时,联合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普惠性的儿童福利制度,从发展儿童友好型城市的高度,优化关爱服务,让“事实孤儿”和同龄人一样享受关爱和发展的权利。

  “事实孤儿”申请法律援助有哪些途径?

  锡山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副科长 姜立娟:

  一是直接在“锡山司法”微信公众号内,通过法律援助服务模块进行网上申请;二是电脑端登录江苏法律服务网(js.12348.gov.cn),点击“法律援助在线申请”,进入互联网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在线咨询和申请;三是拨打“12348”法律咨询热线,司法部门会安排专业律师接听,也可通过该热线进行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申请。此外,也可直接到区法律援助中心、各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村居法律援助联系点等实体法援服务站点就近咨询和申请。对于涉及“事实孤儿”的刑事案件,公检法部门直接通过刑事指定的形式,由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事实孤儿”提供刑事辩护法律援助。本辖区的法律服务机构在承办业务中,如遇到有法律援助需求的“事实孤儿”,可先予初审,再由该法律服务机构将有关材料上报区中心审核,以方便“事实孤儿”的维权。

  (甄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