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由新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办理的首例无照经营非诉案件,执行到位。
去年8月10日,未取得营业执照及相关合法手续的雷某在新吴区312国道售卖盒饭,被执法人员巡查发现。新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进行了立案查处,于当日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要求当事人15日内到银行代收网点缴纳罚款,当事人逾期未履行。同年9月18日,新吴区城管局对当事人进行了书面催告,当事人仍未履行。诉讼期满后,城管部门向新吴区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的申请。法院进行了审理,当事人再次拒绝配合。今年6月2日,法院出具了《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新吴区城管局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法院执行窗口申请执行。
本月15日,法院致电新吴城管称执行过程中遇到困难,当事人名下无任何财产,联系了其户籍所在地的法院亦无果,希望提供协助。执法大队立即安排队员赴当事人登记的居住地查看,经调查发现当事人仍住在原址,将此情况告知法院。法院立即安排法警出动,在对当事人劝说无果后,将其带至法院。执行法官与执法队员对当事人做了工作,当事人表示愿意缴纳罚款,但由于家庭困难,滞纳金实在无力承担,恳请予以减免。城管部门考虑到当事人确实存在经济困难,减免了滞纳金,当事人现场缴纳了罚款,至此该案执结。 (璎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