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看无锡

特案特办为工伤人员撑起保护伞

  本报讯 “原以为这十多万元的工伤保险费用只能由公司出了,没想到无锡人社部门设身处地为参保单位着想,短短几天就为我们报销了”,外地某建筑公司项目负责人顾某感叹,“无锡的营商环境真是杠杠的”。日前,某外地施工企业来到市社保中心窗口,要求报销一名工伤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报销本是平常事,何以让参保单位发出如此感慨?

  据了解,该企业确实在无锡进行建设项目施工时按项目参加了工伤保险,但这桩案件的特殊之处在于,这名职工工伤发生在施工备案合同期之前,导致窗口无法处理。市社保中心工伤保险部负责人介绍,单位参保时,会提供项目的施工备案合同,合同上约定了项目的起始时间和竣工日期,一般工伤保险以合同载明的时间作为参保时限,从施工开始到竣工为止。实际上,很多建筑行业,早于备案合同上的施工日期之前,就要进行预备性工作,包括人、机器、材料的进场,在预备性工作中发生工伤事故,按目前使用的操作系统,无法进行报销。

  “考虑到工程项目总体参保,如不能报销工伤保险待遇,将无法体现工伤保险的优越性”,该负责人介绍,市社保中心接到窗口上报的信息后没有简单处置,第一时间召集相关部门进行专题会商,本着为民办实事的宗旨,特事特办,最终完成了工伤赔付。“我们以此为契机,把这个典型案件的处理流程以内部文件的形式固定下来,从制度上解决了问题,下次再遇到同样的情况,处理将有据可依,也将更高效。”

  据悉,自我市2015年实施建筑项目参加工伤保险,2018年将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等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全面纳入工伤保险,市人社部门为工程项目参保人员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支付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不断简化手续,力求快办快结,帮助施工企业化解工伤矛盾、提升参保意识,实现从“要我保”向“我要保”的转变,切实为企业和工伤人员撑起有力的“保护伞”。

  (陈钰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