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晚报记者 刘娟) 日前,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出台了《无锡市市场监管推行免罚轻罚清单的指导意见》(简称新版“免罚轻罚清单”)。新版“免罚轻罚清单”有哪些变化?对市场主体会有怎样的影响?昨天,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此进行了解读并发布了相关案例。
目前,我市市场主体已突破100万户,其中,中小微企业占比较大。这类企业相对容易发生因对法律法规的生疏而无意触犯法律规定的情况,一旦对其实施行政处罚,对其后续经营会产生较大负面影响。为此,去年4月,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1.0版),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裁量权责范围内,对76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自该清单实施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共办理不予行政处罚案件超1000件,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推行了“有温度的执法”。
今年以来,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实践、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内容以及执法改革等方面,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1.0版)进行了调整、扩充,制订出台了其升级版——“免罚轻罚清单”。
“免罚轻罚清单” 于9月30日起实施,包含“一般违法行为减轻从轻行政处罚清单”(1.0版)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版),共涉及食品、价格、商务、粮食等7大领域的164项违法行为。其中,“轻罚清单”为新增清单,涵盖“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等17项一般违法行为;“免罚清单”2.0版涵盖“发布的广告未显著标明‘广告’”等147项轻微违法行为,与1.0版相比,较为明显的变化为新增了商务、粮食执法事项共计57项。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处负责人表示,食品、药品安全以及特种设备等涉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并不在“轻罚免罚清单”之列。而对于“清单”内的违法行为,也需要符合首次发现、未造成危害后果等规定条件,才可适用免罚或轻罚。
该负责人表示,对于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减轻从轻行政处罚的一般违法行为,监管部门将通过责令改正、批评教育、指导约谈等措施,促进市场主体自觉守法,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通过案后回访、法治宣传,帮助市场主体提升法律意识,依法诚信经营。
以案说“免”
1、网站宣传中现“最高级”用语
日前,宜兴市市场监管局在工作中发现,宜兴某公司在其网站首页上发布“喷泉设备制造与安装 最专业最全面 4大优势 让您选择我们!”等内容的广告语。这种使用“最高级”用语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商家将面临20万元的罚款。
鉴于该违法行为属于轻微,且系首次被发现,商家及时予以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宜兴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轻罚免罚清单”,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2、个体茶馆用“驰名商标”打广告
城区一家茶馆为宣传其所销售的茶叶,将某品牌茶叶厂家提供的宣传某茶叶品牌为“中国驰名商标”的牌匾悬挂于其店门口,并将同为厂家提供的印刷有宣传该茶叶品牌为“中国驰名商标”字样图片的宣传册置于店内,供其推广宣传使用。
上述行为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该茶馆面临10万元罚款。当事人属于个体工商户,其经营规模不大,且为在疫情期间新开设的店铺。考虑到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轻微,且系首次被发现、及时自行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我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轻罚免罚清单”,最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