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秒读

加强统计监督 奋力谱写新时代统计改革发展新篇章

  无锡市统计局局长 吴红星 国家统计局无锡调查队 潘荣军

  2021年8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时指出:要加快统计制度方法改革,加大现代信息技术运用,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把情况摸清,把数据搞准。近年来,无锡统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科学组织开展统计工作,忠实履行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职权,统计法治建设取得了发展和进步,为深化统计改革,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健全统计法律规范

  1983年12月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并先后于1996年和2009年两次修订。2014年,江苏省人大常委会颁布《江苏省统计条例》。2018年,无锡市政府修订出台《无锡市统计管理办法》,在“在地统计”制度、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和数据共享、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等方面进行了创新和细化。随着统计法律规范的不断补充和完善,目前已形成了一整套以《统计法》为主干,统计行政法规为重要组成,地方性统计法规、统计规章为补充的科学、系统、完备的统计法律体系。

  营造良好统计环境

  无锡统计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统计法治普法宣传规划要求,紧密结合《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的贯彻执行,以《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以领导干部为关键,以统计人员为重点,以社会公众为主体,充分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和“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通过公共交通、广场宣传等传统模式,结合手机报、“数据无锡”“无锡统计”等新媒体形式全方位、多层次、高频率、大容量广泛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增强依法统计观念,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积极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

  严格统计执法检查

  “法者,治之端也”,多年来,无锡市统计工作始终坚持以统计法律法规为准绳,不断加强统计法治监督、业务监督和社会监督,依法开展统计调查项目审批、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和管理公布统计资料,充分发挥统计的信息、咨询、监督作用,为无锡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统计支撑。深入推进统计管理体制改革以来,市统计局组建专门统计执法机构,建立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统计执法力量和水平不断增强和提升。2019年至今,市统计局对136家企业开展统计行政指导,对389家企业开展“双随机”检查,立案查处统计违法案件10起,依法依纪对有统计违法行为的企业进行了行政处罚和公示,树立《统计法》的权威,发挥了《统计法》的威慑作用。

  建立责任问责长效机制

  根据《江苏省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的各项任务要求,全市各地建立了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市统计局制定实施办法,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领导责任、监督责任、主体责任和相关责任。为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形成数据质量责任闭环,市统计局建立《无锡市统计数据质量全程管理体系》,开展对调查数据全程质量管理;建立《主要经济指标统计预警监测制度》,关注数据苗头性、拐点性、趋势性问题;建立《统计调查数据异常管控制度》,加强源头数据问题介入,努力从制度上扎紧篱笆,真正构建起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良好统计生态。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无锡市统计局正沿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的方向,准确把握“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目标要求,坚决扛起新使命,奋力开启新征程,以知重负重、攻坚克难的精神,深入推进统计改革、切实加强基层统计法治建设,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壮阔征程中,奋力谱写新时代无锡统计改革发展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