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看无锡

全省首个! 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将实施

  本报讯 昨从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无锡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从2022年2月1日起施行。作为全省首个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其体现了鲜明的改革和创新导向,是推动科技创新“关键变量”转化为高质量发展“最大增量”的有力保证。

  据介绍,《条例》共九章七十四条,主要内容包括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创新主体与人才、创新载体、知识产权、科技金融、创新环境等方面。《条例》着力将“最宽松的创新环境、最普惠公平的扶持政策、最有力的保障措施”的理念体现在制度设计中,是一项全面系统促进和保护科技创新的全链条法规。

  从市科技局了解到,《条例》注重“前瞻性”和“实战性”相结合,要求加快科技创新核心区与载体建设。包括支持区域间协同创新,促进和保障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快太湖湾科创带建设;加强建设太湖实验室;完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体系;支持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建设和跨区域孵化等。要求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支持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围绕重大科技成果孵化项目,建立从研发到产业化的区域间共建共享转移机制,鼓励建设国内外技术转移机构,推进落实个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等。《条例》对如何吸引创新人才、做强科技金融,如何营造创新环境,促进创新要素的集聚,推动创新型中小企业成长为创新型强企等作出了规定。如提出建立科学研究激励机制,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开展基础研究,并加大对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领域作出重大贡献的科技人员奖励力度;规定设立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科技人才开展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条例》还明确了构建科技创新良好生态,营造宽容失败的氛围;建立完善科研诚信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完善失信行为调查核实、公开公示、惩戒处理等制度。

  (念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