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众聊吧

施救压断老人12根肋骨 遭起诉法院判其不担责

  事件概述

  近日,辽宁沈阳,“做心肺复苏压断老人齐某12根肋骨遭索赔”一案,齐某一二审败诉再向省高院提再审,法院裁定驳回。救助人孙向波告诉记者,心力交瘁,希望恢复平静。2017年9月7日,72岁的齐老太在沈阳康平县一家药店内突然晕厥,药店老板孙向波对其进行心肺复苏后将老人送医脱险。后经检查,老太双侧12根肋骨骨折,住院18天。事后,老太认为孙向波心肺复苏操作不当,将其告上法庭。孙向波毕业于沈阳医学院,有“乡村医生证”和“行医执照”。他解释称,是必要强度的施救行为造成,并非故意和手法不专业。

  (来源:澎湃新闻)

  网友评论

  @一口蛋黄书:心肺复苏本来就很容易压断肋骨,但是断了几根骨头换回了一条命,不值吗?

  @weiweiyy-:为法院点赞!社会风气真的一言难尽,老人摔倒不敢扶,现在心脏复苏也得防止遭索赔。

  @4:48am:我就是医学生,成年人正常有效的心肺复苏按压幅度得达到5厘米以上,肋骨骨折是在所难免的,也是合乎规范的,更不必说老年人本身骨质就脆了。人家救了你一命你却要倒打一耙,典型的“农夫与蛇”啊。

  小编说两句

  《民法典》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审败诉,二审败诉,向省高院再诉,被驳回。幸好有法律为这位医生撑了腰,充分保障善意救助者的利益,让出手救人不会动辄得咎、没有后顾之忧,否则,如果连救人都人人自危,我们可能会笼罩在寒冬中瑟瑟发抖。扶不扶、救不救不该是问题,该出手时还得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