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组织部、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医疗保障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等11个部门日前联合印发《退役军人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办法》,自2021年12月24日起施行。
《办法》的颁布施行,标志着逐月领取退役金这一新的退役军人安置制度正式建立运行。
《办法》坚持突出服役贡献、体现尊重优待、鼓励就业创业、融入社会保障的原则,对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方式的适用条件、安置去向、退役金发放及调整、地区补助、养老医疗待遇等作了系统规范,为健全完善退役军人政策制度体系,推动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基本遵循和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