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趁着宠物经济兴盛,一名宠物用品公司老板为满足客户需求和招揽更多生意,竟违法出售兽药逾百万元。近日经滨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公司被法院判处罚金15万元,公司负责人董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同时终身不得从事兽药的生产、经营活动。
80后男子董某某主要从事宠物食品批发生意,经常和无锡以及周边城市的一些宠物店打交道。公司还没开张时,他就在未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设法购进犬瘟热试纸、滴眼液、滴耳液等不同种类的兽药产品,销往多家宠物店,非法经营数额达7万余元。后来公司开张了,虽然经营范围不包括兽药,但董某某仍旧私下贩卖兽药。为了规避查处,他想出了一个办法,将出售的药品以狗链等其他物品名称,以各种简称和暗号的方式进行记录。
农业农村部门在一次执法检查中,从董某某公司内查获了10余种兽药产品。警方接到线索后,对董某某及其公司展开立案侦查。据调查,董某某在3年多时间里,擅自进购兽药并予以销售,非法经营数额高达100多万元。
董某某被抓后十分后悔,据他交代,平时常有客户询问是否有宠物药品、疫苗等出售。董某某知道出售兽药需要办理相关许可证,但是办证要求比较高。而他觉得出售宠物食品时加卖一些兽药,可以更好地带动公司生意,便继续偷偷贩卖兽药,没想到这样的做法最终给自己招来了牢狱之灾。
对此检察官指出,如今宠物市场发展迅速,宠物相关生意要依法依规进行,没有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擅自销售兽药属于违法行为。(小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