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焦点新闻

事关水电气热和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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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我市先后印发《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热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意见》《无锡市城镇燃气安全提升三年工作方案》。

  这些文件有哪些亮点内容,将对市民生活带来怎样的影响?昨天,市政府召开2022年度第二次例行新闻发布会,市发改委、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市政和园林局相关负责人就此进行解读并答记者问。

  全面清理水电气热环节不合规费用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热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主要包括清理规范收费行为、完善价格形成机制、提升行业服务水平、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四项内容。

  清理规范收费行为方面,《方案》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要求全面清理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节相关企业以不同名目向用户收取各种不合规费用。如,取消供水企业向用户收取的补办自来水交费卡(证)工本费、自来水复接费;供气企业向用户收取的补办燃气交费卡(证)工本费、燃气复供费等一系列没有合法有效政策依据的收费项目。

  提升行业服务水平方面,《方案》鼓励相关单位积极推进“一站式”办理和“互联网+”服务模式,推动水电气热服务事项引入政务服务大厅和政务平台集中办理,并与地方不动产交易平台实现对接,推动用户申请报装、维修、过户、缴费、开具发票等“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站办结”,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

  据介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政园林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市(县)区政府,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将按照任务分解,落实主体责任,稳妥推进实施,力争在2025年前,科学、规范、公平的水电气暖价格形成机制基本建成,政府公用事业投入机制进一步健全。

  村民建房申请可在“家门口”办

  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事关广大农村居民居住权益。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就《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和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了解读。

  《意见》涵盖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切实规范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流程、探索开展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着力构建长效管理体制机制四大方面内容。

  在严守政策底线方面,明确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村村民进城落户的条件、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等六大“禁令”。针对落实“一户一宅”的相关规定中,取消以往政策中“房屋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宅基地面积的70%”的要求,改由各市(县)区政府结合本地农村村民实际居住需求,在落实“一户一宅”、面积不超过135平米的前提下,作出具体规定。现有宅基地超过上述标准的,申请翻建、改(扩)建、新建房屋时,须按规定核减。农村村民应当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农村宅基地。

  同时,《意见》明确宅基地审批流程为农户申请、村级审查、部门联审、镇级审批、全程管理五个环节。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书面申请,没有分设村民小组,农户直接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这就意味着,村民今后的建房申请在“家门口”就可以办。

  针对农村宅基地闲置现象,《意见》从培育盘活利用主体、创新盘活利用机制等四方面提出工作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竞价选位、自愿有偿退出等机制,加大闲置用地盘活力度,推动农村宅基地公平、合理使用,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超高层居民用户加装“智能表”

  市市政和园林局相关负责人就《无锡市城镇燃气安全提升三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三年方案》)进行了解读。

  据介绍,《方案》明确了3年内城镇燃气安全提升工作的重点任务和时间表。其中,聚焦管道天然气安全管理的重点环节,提出六项重点任务;对于液化石油气的储存、充装、经营、运输、使用五个环节,制定七项重点任务。

  上述重点任务中,均把推广用户技防措施应用作为重中之重,通过“装备”升级+智慧化、信息化等手段的多种组合保障,把安全监管端口前移,防患于未然。明确2022年底前,全市管道燃气、瓶装液化石油气餐饮场所和单位食堂,以及瓶装液化气居民用户完成金属包覆软管和自闭阀或切断阀的加装工作;生产燃料用气工业企业用户中有气化设备的场站全部安装泄漏安全保护装置(报警+切断);全市超高层居民用户全部加装“智能表(远传+切断)+报警器”。据介绍,这种复合型智能表遇有燃气泄露等隐患问题时,会自动报警提示,让用户能够随时随地一键切断家中燃气,防止安全事故发生,还能实现远程抄表等功能。

  《三年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配强监管力量、严格执法惩戒等四方面制定了保障措施,其中特别要求各市(县)、区、街道、社区均须配备相应的燃气监管人员,全力推进三年工作方案落地落实。2023年底前,全市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全部更换金属包覆软管和自闭阀。力争到2024年底,实现全市管道天然气覆盖范围内符合接入条件的餐饮场所“瓶改管”“瓶改电”全面完成,城镇燃气安全监管体制更趋成熟,“双网格”(专业技术网格+基层社区网格)机制常态化运行,基本实现智慧燃气安全“一网通管”,燃气管道第三方破坏事故有效压降,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升。

  年内新增2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

  去年4月,我市被住建部列为全国首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城市之一。《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应运出台。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意见》主要确定了“十四五”期间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根据规划,“十四五”期间,我市将筹集、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总量不少于8万套(间)。

  《实施意见》在内容中重点对保障对象等四个方面进行明确。其中,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解决其阶段性住房难题。保障房以小户型为主,租金标准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房租金标准。

  在政策支持方面,《实施意见》明确政府对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并对税收减免、水电气价格优惠等作了具体规定;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方参与投资和运营保障性租赁住房,实现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多方式保障。

  在建设方式方面,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应重点安排在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及周边等地区,兼顾轨道交通站点附近和城市建设重点片区等区域,引导产城人融合、人地房联动,促进职住平衡。

  据介绍,我市将完善《实施意见》相关的配套细则,全力推进项目的开工建设和房源筹集工作,确保2022年内完成住建部确定的无锡全市新增2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目标任务。(晚报记者 刘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