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即将结束的日子里,无锡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接待了匆匆走进的两位聋哑人,求助者龙女士和陪同她的一位聋哑朋友。因为无法用口语交流,值班的援助中心律师团张继红律师通过文字向她们了解情况。
经了解得知,龙女士原为一家企业职工,在职期间发生了工伤,被评定为九级伤残。2015年因达到退休年龄,单位与其终止了劳动关系。但当时由于社保缴纳年限不足,未办理退休手续,直到2020年12月才正式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待遇。在办理手续的过程中,龙女士查询自己的社保账户,得知在2012年7月有一笔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20903元,由社保部门直接支付至其原单位账户,但单位却一直没有转给她。为此,她本人曾多次到原单位询问沟通,要求返还,但一直无果。在工友的提示下,她来到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希望能得到工会组织的法律援助。
张继红律师了解情况后,随即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沟通,申请仲裁调解。并以援助律师身份主动打电话联系了龙女士原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告知其法律责任和后果,希望其原单位能尽快核实,尽到法律和社会责任。经过多番沟通,龙女士原单位表示愿意配合来查询核实这笔款项。
不久,龙女士原单位反馈:财务部门已查询到该笔款项,并征询办理领取手续事宜。很快,龙女士顺利从单位领到了这笔工伤补助,十分欣喜,向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和援助律师表示感谢。
本案的涉案金额虽然不高,但对一个聋哑人来说却是一件暖心的大事。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及时给予求援人法律援助,援助律师认真负责、及时有效地提供法律援助服务,促使案件得以快速结案,使其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充分发挥了工会组织及其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中的积极作用。 (徐良 周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