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
近日,陕西西安未央区检察院通报,姚某因危险驾驶被宣告不起诉,他和公司领导拿着锦旗到检察院表达谢意。事情源于2021年12月,交警发现姚某酒驾,血醇浓度为144.32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事后,警方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将姚某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检察官审查查明,姚某虽系酒驾,但犯罪情节轻微,系初犯偶犯,具有坦白情节。姚某酒驾是因父亲突然晕倒,着急看望父亲,公司也证实姚某工作表现良好,踏实认真。综合考虑,检察官拿出相对不起诉处理意见,得到联席会员额检察官、分管领导肯定。根据道交法规定,醉驾须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来源:北京时间)
网友评论
@泼嘞萨:感觉不是好的示范。
@小臭乖是杨德胜:这个是醉驾不是酒驾,是不是全国以后都不会被起诉?西安的检察院应该给个说法。
@不死骆驼i:工作表现良好,踏实认真都能作为起诉意见?
@belove拾荒者:打个车好像也很方便吧,也不是只有开车一种方法。
@人类高质量摄影师:我只能理解紧急送人就医的情况下违法酒驾,即使如此可以考虑根据法律降格处罚而不是免于处罚。但是无法理解他是去医院看父亲,然后酒驾。打车不行?代驾不行?一切都是借口罢了。
@慕子羽芽:还当好事拿出来宣扬就很奇怪了。
@豌豆:坚决要求司法公平正义!
小编说两句
醉驾居然可以不起诉了?据了解,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确实有个关于醉驾类危险驾驶犯罪案件适用不起诉的《指导意见》,规定了“人烟稀少路段、出事后认罪赔偿、酒精含量不超过160(80即为醉驾)”。但是,怎么做到司法公平、公正、公开,让公众信服?进一步说,对于醉驾的起诉或量刑指导意见,是否应当有权威统一的标准?最高法和最高检最好能予以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