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将开始实施,其中涉及个人收款码的部分如何落地备受关注。2月22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公告明确,3月1日之后,个人收款码可继续使用,不关闭、不停用、功能不变。同时新设“个人经营收款码”,用户可自由选择使用。
在支付清算协会公告发布后,微信、支付宝也先后发布公告称,3月1日之后,个人收款码可继续正常使用。
微信公告称,3月1日之后,结合用户收款情况,将陆续通过微信收款助手消息通知等方式发出邀请,在用户自愿的情况下提供个人经营收款码,免费领取物料码牌。
支付宝也表示,3月1日之后,支付宝的个人收款码可继续使用,也可继续享受现有的包括提现免费在内的一系列服务。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认为,此举是对《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要求的优化,充分尊重用户的选择权,最大程度降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和条码支付管理带来的影响,给市场和用户吃下了一颗“定心丸”。(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