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焦点新闻

药店“四类”药品恢复销售

  本报讯 初春乍暖还寒容易感冒。昨日,徐先生来到市民大药房购买了2盒快克,药房不仅检查了他的“苏康码”和“行程码”,测了体温,还登记了他的身份证号。当天是我市各药店恢复销售“四类”疫情监测药品的首日,记者了解到,药店仍然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

  昨日上午,市民大药房迎来不少有“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疫情监测药品需求的顾客。据介绍,这“四类”药品未暂停销售前,销售占比约13.7%,昨日上午已恢复到9.47%。顾客在购买这“四类”药品时,需要带上身份证,严格落实实名购买登记制度,发现发热等异常症状人员,立即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记者昨天走访了市二院、市中医院等部分医疗机构,门诊部同样扫码、测温一个不少。市二院门诊部副主任冯军表示,医院是重点场所,防控一刻不能松懈。(卫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