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多个部门联合印发《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管理办法》,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明确医疗机构应按照相关原则,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办法》中明确提出医疗机构应当按照相应原则,开展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同时,明确了开展互认工作的基本要求,提出了可以重新检查的具体情况,并要求医务人员加强医患沟通,对于检查检验项目未予互认的,应当做好解释说明,充分告知复检的目的及必要性等。这意味着,以往每换一家医院,就要重复再做一次检查这种极大困扰患者的问题将得到解决。(来源:央视网)
网友评论
@Yin:为国家点赞,有的时候是过度检查。
@偶尔:这个好!公立医院要带好头。
@全曦:希望能保证各级医疗机构设备标准统一,准确性一致。真的经历过普通医院化验后拿着同样血样去三甲医院复检结果不一致的情况。
@龚晓明医生:只要质控做得好,互认是件好事。
@酒倌:从病患的角度来说,检查结果互认确实是非常好的政策,但也确实没考虑到大小医院和医生之间的差别带来的影响,所以这个政策还是要认真考虑,能更好地实现双赢才是好政策。
小编说两句
病人苦重复检查久矣。“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不但可以节约患者的就医费用,而且也能节省患者的就医时间,更有利于杜绝短时期多次检查对身体的伤害,可谓患者福音。事实上,早在前年9月,无锡市所有三级及医联体内医院都已实现临床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而检查检验质量均等化是前提和基础,只有做好标准体系,抓好质量控制,才能真实、准确、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