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看无锡

我市女职工当前生育产假可以享受多少天

市人社部门的解答来了

  近期,江苏省委省政府发布了《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其中提到,严格落实产假、护理假、哺乳假等制度,保障生育妇女休假合法权益。政策发布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尤其是关于女职工生育假期延长等问题,昨日,市人社部门进行了专项解读。

  变化:产假延长60天

  新增10天育儿假

  据介绍,根据《实施方案》,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98天)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自2022年2月10日《实施方案》发布之日起,尚在原规定产假期内(128天)的女职工,即可按照《实施方案》规定享受产假158天;若女职工已经享受完毕原规定产假,则不再享受《实施方案》规定的30天延长产假。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女方产假期间(158天),男方也可以享受护理假15天。

  与此同时,自2022年2月10日起,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3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可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对于生育多胞胎的,其每年的育儿假不按子女数量叠加享受。此外,独生子女父母年满60周岁后患病住院期间,独生子女每年还能享受5天的带薪护理假。值得一提的是,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国庆节、中秋节等国家法定休假日均不计入上述假期中。

  保障:休假期间工资需照常支付

  在产假、护理假、育儿假休假期间,工资还能有保障吗?市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强调,职工按规定享受产假、男方护理假、育儿假和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期间,企业应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实施方案》施行后,企业要积极完善有关假期的规章制度,具体执行中可结合生产和工作实际,灵活安排工作时间、工作方式和假期使用方式,为职工生育提供便利,有效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当职工因生育假期等权益发生争议时,建议职工优先通过工会、妇联等社会团体与企业协商解决;也可以拨打12333热线等方式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投诉,或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人民法院申请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

  声音:女性欢迎的同时也有担忧

  对于产假延长,接受采访的女性在欣喜的同时也有所担忧。部分工作岗位稳定,公司实力雄厚,且制度也相对完善的企业女性职工,对这项让她们有更多的时间陪伴孩子、照顾家庭的政策比较欢迎;而一部分事业心较强或者已经身居要职的女性担心,自己打拼下的事业会因为长时间的脱手而被取而代之,延长的产假让她们需要花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恢复到生育前的状态;未育甚至未婚的女性则忧虑产假的延长是否会削弱自己在求职时的竞争力。

  “大企业利润高收益大可以承受这笔负担,但大部分中小微企业,有的岗位只需要一个人,员工生产休假了,活谁来干呢?”重新招一个人意味着更高的用人成本,对于成本“精打细算”的小微企业创业者直言,产假的延长会让他们在招聘女职工时,顾虑更多。专家建议,国家可以适当给予用人单位一定的经济补助或特殊政策,如减免相关费用来弥补因女职工怀孕给用人单位带来的经济损失,同时在制度上,规避一些消极怠工或者休完产假后立刻辞职的行为。

  在女性产假延长的同时,社交平台上关于延长男性护理假的呼声也不小。一种观点认为,延长男性护理假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产假延长给女性求职时带来的冲击。

  (晚报记者 陈钰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