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人民法院日前组织一起离婚案件的双方当事人签订《探望权履行承诺书》,对离异夫妻关于子女的探望权问题作出了引导和约束。据悉,这是江苏省法院系统发出的首份《探望权履行承诺书》。
丁某(男方)与朱某某因感情破裂自愿离婚,孩子由丁某抚养,但在具体探望问题上,双方未达成一致。母亲朱某某认为自己在探望孩子时受到了丁某及其亲属的阻挠,探望权无法得到保障。
针对这个情况,承办法官向丁某与朱某某发出了《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并在家庭教育中与他们进行了深入沟通,告知其良好的家庭关系对孩子成长的重要性,引导双方签订了一份《探望权履行承诺书》,约束他们依法行使探望权,共同承担起家庭教育责任,以“指导令+承诺书”的形式,为孩子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中国江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