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推动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很多市民关心的一大话题。今年无锡“两会”期间,一些市人大代表聚焦于如何让妇女儿童的生活更美好,积极为他们代言发声。
实现“天下无拐”——
积极预防与重拳惩治同等重要
如何防范、杜绝拐卖犯罪的发生,是部分市人大代表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我重点关注的是外来妇女儿童群体。”市人大代表郝殿峰表示,外来务工人员在无锡常住人口中占有一定比例,如何加强对外来务工妇女、相关儿童的权益保护和反拐教育,需要有关部门重视。
“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极大伤害。对于此类犯罪,预防与重拳惩治同等重要。”郝殿峰建议,公安部门应依法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同时,政府应设定强制报告义务,村(居)民委员会、婚姻登记机关、医疗机构、社会救助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单位都应纳入强制报告的责任主体范围,上述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登记审查、接诊等工作中,如发现可能涉嫌妇女儿童被拐卖的相关线索,应及时报案。
此外,应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针对不同群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反拐教育。在保障学校各项学习计划的前提下,将反拐教育纳入中小学和中职学校教育内容,尤其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多的学校,以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在线上可建立宣传平台,借助小视频等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宣传产品,扩大受众群体。郝殿峰表示,要通过全方位的宣传,让反拐意识深入人心,助推形成社会多方共同参与、多环节防范的良好氛围,共同构筑保护妇女儿童的坚实屏障,以实现“天下无拐”。
推进“儿童友好”——
让“从1米的高度看无锡”成为共识
无锡把“保障儿童优先发展,创建儿童友好型城市”写进了“十四五”规划。市人大代表蒋群联提出,在公共事业规划、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供给等所有与儿童相关的事务中,要优先考虑儿童利益和需求。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加入更多既科学又安全的“适儿化”公共设施及配套建设,让儿童享有公平、便利、安全的服务。应建立多元参与工作机制,聚焦儿童全周期发展,为儿童提供全方位服务,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充分激发市场活力,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引导家庭儿童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的合力。要让全社会对儿童权利的认知水平不断提升,“从1米的高度看无锡”“俯下身服务”成为社会共识。
市人大代表薛湘白表示,现代城市中常见的儿童问题很多,比如“望母儿童”“塑料儿童”“电源插座儿童”等,孩子的天性随着成长正在逐步消失。对此,薛湘白建议打造发散儿童天性的安全生活圈典范型街区,制定实施促进儿童发展的政策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儿童的健康、教育、福利和安全,促进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的实现。
薛湘白认为,相关部门要完善儿童服务型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儿童友好学校、儿童友好医院、社区托育园、社区儿童活动中心。在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科技馆和商业场所等公共空间设置儿童设施,消除儿童融入公共空间的障碍。完善一站式生活服务,打造“15分钟儿童生活圈”。
关爱“孕期妇女”——
针对性疏导保护好准妈妈的“心”
从怀孕到分娩,“准妈妈”的身体发生着看得见的变化,心理也在经历着看不见的变化,其中焦虑、恐惧等不良情绪往往会造成孕妇分娩障碍,甚至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及时了解孕妇的心理健康状况,并实施有针对性的护理措施,能够及时缓解孕妇的心理压力及不良情绪,使其在最佳的身心状态下,平稳度过孕期,降低各种并发症的发生几率,对提高优生优育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市人大代表陈有萍建议,应通过讲座等形式,向孕妇宣传优生优育政策,加强孕期健康教育,普及产前定期检查的重要性,使其正确认识妊娠特点,了解孕期可能出现的症状及注意事项,并为孕妇提供孕期相关的咨询与指导,如自我保健及胎儿监护情况等,减少她们的紧张、焦虑及抑郁等不良心理。
同时,陈有萍表示,对于多次妊娠失败、高龄初产及健康不佳的孕妇,护理人员要给予重点关注,通过沟通、交谈,了解其心理顾虑与需求,并有针对性给予护理干预,疏导、缓解其紧张、焦虑情绪,增强其自信心及承受力,提高对分娩的适应性;对于对婴儿期望过高及过分注意形态的孕妇,应加强与孕妇及其家属的沟通交流,帮其树立正确的分娩意识。对于孕产期妇女,社会和家庭都应多给予关爱和理解,特别是家属应多给予陪伴和照顾,帮助孕妇放松身心,健康、愉快地度过这一人生特殊阶段。(晚报记者 任蓉蓉 刘娟)
反对“家庭暴力”—— 婚姻登记时应可查询有无家暴史
家庭暴力的受害人绝大多数为妇女和儿童,市人大代表高卓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和办案感悟,指出目前无锡已在家暴干预方面做了一些工作,而如何加强公安机关对家暴的干预,进一步保护受害人权益,是一个值得探讨和研究的问题。
高卓建议将反家暴培训列为公安机关专项业务培训,让民警熟练掌握家暴案件的规律特点及处置方法,提高干预家暴的沟通和行动技巧。尤其应发挥女民警在干预家暴中的作用,国内外经验表明,女民警在干预家暴时独具优势,更能取得当事人信任,减少冲突。对于家暴报警求助,高卓建议将“家庭暴力”在110报警系统中单独列项,设立家暴警情统计数据平台,使涉暴案件能够登记更及时、反应更精准。
“要为施暴者建立个人特别档案”,高卓说,在公安警务信息平台中要为曾经或长期存在家暴行为的人员单独建立特别档案,今后公安机关如果再次接警,可以及时反应、有效干预。在此基础上,要设立反家暴工作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家暴人员查询系统,在确保数据安全、保护隐私的前提下,使公安、法院、医院、妇联、民政等部门对该部分数据和信息实现互通和共享。特别是婚姻登记时,应该让双方皆可查询对方有无家暴史,更利于保障结婚当事人尤其是女性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