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看病可以请病假,陪老年父母看病请什么假?父母突发疾病,往往来不及申请年假就得去陪护;老人的病假条单位不认,想请病假也不合规;请事假,单位不批准怎么办?
案例1 父母的病假条 无法申请“病假”
上有老下有小的石女士为如何请假伤透了脑筋。
正在上班的石女士接到电话,母亲在家突发疾病。她赶紧向单位请假,赶回家带母亲去医院看病。救治及时,母亲并无大碍。但是石女士要连续三天带母亲去医院接受进一步检查,配合进行康复治疗。身为独生子女的石女士犯愁了,父亲80多岁,身体一直不好,帮不上忙,自己带母亲去医院看病,该怎么请假呢?
石女士当年的年假已经全部休完,无法再休年假。按照公司规定,如果员工本人生病,可以凭医院的假条申请休病假。但是父母病了,自己陪同父母去医院看病,医院给父母开具的病假条,公司并不“认可”。
无奈之下,石女士只好向单位申请了三天事假。“公司还算通情达理,批准了事假,还安排同事暂时接手我的工作。”但事假并不属于“带薪假”,事假期间,公司不向石女士支付工资报酬。“而且,请事假也是有限度的,偶尔请一次,单位还能批准。父母年纪越来越大,陪同看病就医的次数可能会越来越多,隔三岔五老是向单位请事假毕竟不现实。”
案例2 请事假未获批 旷工被辞退
不少中年人都面临着陪同父母就医该如何张口向单位请假的问题。
张女士因父亲病重住院向公司提出事假申请。但基于种种工作上的考虑,公司没有批准。情急之下,张女士选择去医院护理父亲。
时隔多日,公司向张女士发出通知书,宣布与张女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称,张女士在请假未获批准且没有办理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一直未到公司上班,已旷工20余天,因此通知其离职。
张女士不服,起诉到法院。
最终,法院判决,张女士在请事假未获准许情况下不上班,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
不请假就自作主张旷工,张女士的做法显然不对。但当工作和尽孝无法平衡时,不少上班族被迫陷入两难的境地。
探索 多地推出“独生子女护理假”
为了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各方面压力,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出台相关政策,鼓励用人单位每年给予员工一定时间的“护理假”,专门供独生子女照护父母使用。甚至有一些地方,将这一原本针对独生子女的政策放宽,非独生子女如需照顾父母,也可以休“护理假”。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包括福建、湖北、黑龙江、广东等在内的多地,均出台了“独生子女护理假”相关的具体规定。例如,《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中明确提出,鼓励用人单位在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给予其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扶养义务的人员一定时间的假期。而修改后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也明确,父母年满60周岁以上的独生子女,每年有5日护理假;父母患病住院治疗的,其子女每年有累计不超过15日的护理假。
建议 推广“陪同父母就医假”
北京市人大代表、91科技集团董事长许泽玮非常赞同为独生子女设“护理假”这一新举措。结合自己的工作和生活实践,许泽玮更进一步提出了试点“陪同父母就医假”的建议。
“我们公司的员工要带父母去医院看病,可向公司提出陪同就医的请假申请。”许泽玮非常理解中年人上有老、下有小的压力,他在了解到员工的需求后,果断在自己公司推出一种名为“陪同父母就医假”的特殊假期。如果父母看病需要子女陪同就医,员工凭父母就医的病假条,可以向公司提出请假申请。
“陪同父母就医假”推出一段时间后,许泽玮发现,大部分员工其实只需要半天或是几个小时的时间,就能够在陪同就医、安顿好父母后,返回到工作岗位。“陪同父母就医假”推出后,非常受员工的欢迎。短短几个小时的陪同就医假,却体现了满满的人文关怀,赢得了员工的心。
许泽玮希望将“陪同父母就医假”推广到更多单位甚至更多行业,“可以是半天假,也可以是几个小时,灵活机动”,以此解决职工陪同父母就医“请假难”的问题。
解决 社会化服务助老人就医
因为家中四个老人身体轮流“出状况”,王女士不得不屡屡向公司请事假,陪着老人频繁看病就医。但每次请完事假后,她都会向自己的领导提出申请:“我愿意周末加班一天,把因为事假耽误的工作全补回来,我也不要加班费,只要别扣我工资。”于是,王女士经常会在周末出现在单位的工位上,以赶上自己因事假而落下的工作进度。
常女士是一家企业的商务人员,谈到“陪同父母就医假”,她想了想说,这个假真的挺好,但是恐怕不适合自己的工种。她说,自己在工作时间要到其他公司洽谈业务。“对方公司的人什么时候有空,我就得什么时候过去。人家周末不上班,只有工作日在,我就算想周末加班都没机会。”
不过,依靠社会化的服务,常女士另辟蹊径找到了解决办法。常女士告诉记者,其实现在很多养老驿站都推出了“助医”服务,养老驿站的工作人员可以上门接送老人、陪同就医,甚至帮着拿药、陪同做治疗。
“我婆婆每周要去医院做三次透析,都是养老驿站的工作人员陪着去,一上午就完事了,挺方便的。一个小时收费80块钱,虽然贵了点,但是也比我们自己请假扣工资要合算。”
(北京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