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今要闻

北京:进口非冷链货品 原则上至少存放7天

  4月5日,北京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第300场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北京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徐和建通报,从近期国内和北京市多起确诊病例溯源情况看,进口非冷链货品传播风险较高,为有效防范输入风险,确保首都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首都严格进京管理联防联控协调机制办公室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进口非冷链货品(包括国际邮件、快递、工业零部件等)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1.加强源头管控。进口非冷链货品入关时,海关部门要按规定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处理工作。入境后,无特殊急用货品原则上应当至少存放7天(从海关部门预防性消毒处理当日起算);急用货品要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后再使用。2.开展内外同检。各进口单位在收到货品后,鼓励对内外包装进行核酸检测。3.做好溯源登记。4.做好专区存放、专人负责。

  (人民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