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秒读

首部保护具体烈士纪念设施条例施行

  《南京市雨花台烈士陵园保护条例》5日正式施行。作为中国首部保护具体烈士纪念设施的“点”上立法,《条例》既突出对烈士陵园进行分层次保护,又关切市民入园休闲健身的民生需求,并将禁止侵害雨花英烈的姓名、肖像、名誉和荣誉写入法规。

  《条例》凸显了雨花英烈事迹与精神的传承和弘扬,第二十六条规定,“南京市人民政府应当于每年烈士纪念日,在雨花台烈士陵园纪念碑前举行纪念仪式,缅怀英雄烈士。”同时,“鼓励机关、团体、乡村、社区、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军队以及社会公众在每年清明节、‘七一’、烈士纪念日、国庆节等节点,到雨花台烈士陵园开展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条例》强化了对雨花英烈的人格权保护。为了防止歪曲雨花英烈革命事实,诋毁、抹黑雨花英烈,或篡改、演绎雨花英烈生平、事迹等情况,《条例》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禁止侵害雨花英烈的姓名、肖像、名誉和荣誉。(中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