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委、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提出2025年和2035年两个阶段性目标,为江苏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规划了“路线图”。
从“十三五”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到“十四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法的改变,意味着污染防治触及的矛盾问题层次更深、领域更广,要求也更高。接下来,江苏如何深入攻坚,让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
《实施意见》明确了江苏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实现生态环境质量创优目标。其中,全省PM2.5浓度降至30微克/立方米左右,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2%以上;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达90%以上,近岸海域水质优良(Ⅰ、Ⅱ类)比例达65%以上。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建成美丽中国示范省。
《实施意见》要求,加快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等方面持续发力,同时还细化具体要求。比如,到2025年,全省培育绿色工厂1000家,绿色发展领军企业达500家左右,培育绿色园区15个;全省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2%以内;长江干流水质稳定达到Ⅱ类,全面完成骨干河道和重点湖泊排污口排查整治。
“十四五”期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必须把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主攻方向,进一步强化源头治理和协同治理。《实施意见》在工作谋划上,更加注重结合江苏实际。在国家安排的治污攻坚标志性战役基础上,《实施意见》专门安排了太湖流域综合整治、保障生态环境安全、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等具有江苏特点的标志性战役。
记者注意到,《实施意见》中专门提出“深入打好群众环境权益保卫战”,其中,第一条就是要打好噪声污染治理攻坚战。到2025年,我省城市建成区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夜间达标率要达到85%以上。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标准更高,难度更大。江苏省将扎实推进太湖生态岛建设,全面推行园区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绿色发展领军企业计划、城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等制度,放大绿色金融制度创新效应,用改革的办法、创新的举措破解治污攻坚难题。(中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