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秒读

国家防总将防汛 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

  根据《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国家防总于11日9时将防汛应急响应由Ⅳ级提升至Ⅲ级。国家防办已派出两个专家组分赴广东、广西指导防范应对工作。

  应急管理部11日公布了这一消息。

  9日,针对江南南部和华南地区入汛以来最强降雨过程,国家防总于当日15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